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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19-05-31 00:00:00 浏览次数:
打印一、遴选条件
洪监二期路面项目由我单位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养护分公司承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声屏障工程协作队伍进行遴选。
二、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1.项目概况
洪监高速位于荆州洪湖市境内,起点起于新滩东荆河大桥,起点桩号为K0+000,通过新滩、大同湖、大沙湖、龙口、老湾等乡镇,跨新堤河、新堤排水河、螺山干渠、螺山隔堤、分界河,于韩家埠进入监利县境内,在柘木乡前房赖家村东侧与随岳南高速公路相交,至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为K94+774.878,路线全长94.775公里。
本项目为洪监高速环境保护声屏障工程,包含声屏障路基段基础、屏体采购安装、声屏障检测(自检)等施工
2.遴选范围
项目名称:洪监环境保护工程(声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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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706-1-a | 路基段声屏障屏体 | m | 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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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1-b | 路基段声屏障基础 | m | 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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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1-c | 桥梁段声屏障 | m | 2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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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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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9年5月31月14时00分至2019年6月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养护分公司办公楼2楼市场营销部领取遴选文件。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1.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申请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申请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2.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6日12时00分,地点为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养护分公司市场营销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养护分公司办公楼2楼)。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密封的申请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a3j1b9.utfr.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养护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系人:惠先生
电 话:18671665198
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8672824444
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养护分公司
2019年5月31日